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考核评价制度
(于2019年12月26日经全体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增强协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做好协会工作,制定该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内所有员工。
第四条 对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内容。具体如下:
1.专业知识与技能;2.业务技能:分析判断、问题解决、执行、创新、表达、沟通、协调及人际关系能力;3.品质与态度:道德品质、忠诚度、责任感、进取心、纪律性、工作热情度、自信心、吃苦耐劳、合作精神;4.工作绩效:工作达成度、工作完成质量、会员满意度。
第五条 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月度业绩考核结果相应的分值在1-100分之间,并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优、良、好、中等、一般等定性评语。
2.由12个月的累计分数确定对该员工的年度综合评判。
第六条 考核结果要向本人公开,并由协会领导就该结果适时与员工面谈。实事求是、客观评价,肯定成绩和优点,提出不足和存在问题,促其不断改进、奋发向上。
第七条 该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协会。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安全责任制度
(于2019年12月26日经全体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协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
第二条 本协会秘书处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要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隐患。
第三条 强化用电安全,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电器等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线路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私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第四条 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无火灾、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第五条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到本单位以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确保协会会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第六条 对本协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学好、用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协会内部任何机构、个人都有维护协会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义务和责任。
以上协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法人登记证书使用管理制度
(于2019年12月26日经全体理事会通过)
协会登记法人证书以及其他证书是对外交往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为了加强管理,保证协会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证书的保管:
包括: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由秘书处负责并专人保管。
2.各项证书,原则上不得带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秘书处领导或协会领导批准,由证件保管人员亲自携带使用,严防丢失。
二、证书的使用:
使用证书情况。具体包括:
1.日常事务性办公、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行文需要;各类合同、协议以及重要文件所需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须经秘书处领导或协会领导审核批准。
2.禁止未经秘书处允许私自复印法人证书原件及其他证件。
如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涉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于2019年12月26日经全体理事会通过)
为保护本协会合法权益,正确行使权力,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协会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手章、内部办事机构使用的其他专用章,皆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二、印章的使用权限
1.本协会公章和秘书处用章由秘书处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管。
2.财务章和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1.经会长、秘书长批准,以本协会名义发出的公文;
2.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公文;
3.会员证书等;
4.从事公务活动及其他事项需开据的介绍信、收据等。
四、印章的管理
1、公章及各部门印章由秘书处指定专人管理,严格用印管理,未经本会会长或秘书长批准,不得使用印章。印章保管人应对需盖章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册”进行登记留存。
2.印章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照章办事,严把用印关,禁止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五、本会印章如遗失,要及时发表旧章作废的声明,并向登记管理机关说明情况,重新办理新印章刻制手续。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