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业销售航意险保单征求意见书
北京市各空运销售代理会员企业: 近期不少会员企业纷纷来电了解反映与北京国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签定有关《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定额保单》销售代理合同事宜,并建议由协会出面统一协调运作。经协会了解,“北京国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代理公司,北京多家财寿险保险公司联合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销售该险种,实际上是一个批发代理商。协会认为此举是一种垄断行为,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及竞争规律。因此目前协会秘书处正在积极与某保险公司(该公司未参与上述联合体且实力比较雄厚)协商,由协会为会员企业进行担保销售类似保单,代理费同比将占一定优势,参与市场竞争。本着自愿的原则,如会员企业认同,请于八月二十三日前随意书写认同书加盖公章传真至84515736或64592711。协会将与某保险公司进行实质性协商具体运作方式,如会员企业担心九月一日后无保单销售,影响收益和服务,可先与国泰签约,待协会正式启动后在转售亦可。请会员企业随时关注协会网站信息通告。
协会秘书处 200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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