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入迎奥运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诚信企业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航协(2007)071 号
各会员企业: 2008年北京奥运盛会即将来临,为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和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2007年2月2日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研究并决定,协会将加强诚信建设,建立迎奥运诚信机制,开展销售代理“迎奥运诚信企业”活动,分期分批对符合基本条件,自觉履行服务承诺的会员企业,授予“迎奥运诚信企业”,颁发迎奥运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诚信企业牌匾(以下简称“迎奥运诚信企业”),并在社会上予以公告。协会开展此项活动,意在引导会员企业树立良好的经营理念,鼓励其遵规守法诚信经营,力图通过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促进销售代理市场的健康有序,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希望广大会员企业积极参加这一活动,为构建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空运销售代理市场而共同努力。现将加入迎奥运诚信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会员企业中凡具备迎奥运诚信企业基本条件,并自愿履行服务承诺的会员企业均可申请加入。基本条件和服务承诺内容(见附件1) 二、欲加入迎奥运诚信企业的会员应向协会提出申请(申请书见附件2),经协会组织核查验收、申请企业签署承诺书(见附件3)并交纳服务承诺备用金后,协会即为其颁发迎奥运诚信企业牌匾,并对社会公布。 三、被授予迎奥运诚信企业称号的会员企业,须将协会统一印制的服务承诺公告和协会颁发的迎奥运诚信企业牌匾悬挂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以便接受协会及消费者监督。 四、被授予迎奥运诚信企业称号的会员企业,需向协会预先交纳人民币5千元作为服务承诺备用金,在本企业违反服务承诺时委托协会对外先行赔付。在发生先行赔付后,企业应于5个工作日补足至5000元,否则按照自动申请退出诚信企业处理。如本企业退出诚信企业或被取消诚信企业称号,协会将无息全额退还(如已发生先行赔付的,剩余部分全额退还)。 欲加入迎奥运诚信企业的会员企业请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可网上下载)报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64592711、84515738。传真:64592711、84515736。联系人:李淑芬、刘根元。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 二00七年六月
抄报:民航总局运输司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附件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迎奥运诚信企业”基本条件、服务承诺
附件2加入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诚信企业申请书
附件3迎奥运航空销售代理诚信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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