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北地区电子客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出发,重点对当前电子客票销售秩序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通过治理,达到普及电子客票常识,增强消费者购票法律意识,规范电子客票销售秩序,创造良好的奥运航空运输客票销售环境的目的。 二、 领导机构 成立民航华北地区电子客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电子客票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管理局、各监管办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市场处,成员由管理局及各监管办市场管理部门监察员、各航空公司营业部经理、中国航信、中航协、国际航协及各销售代理行业协会负责人组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同所在地工商、税务、消费者协会及有关媒体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华北各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北京地区电子客票销售秩序进行检查。 各地监管办: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在各辖区内建立电子客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并负责辖区范围内电子客票销售秩序的监督检查。 航空公司:负责对各代理企业、直销售票处电子客票销售行为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依据合同对代理企业违规事实进行处理,停止其奖励政策,直至收回代理授权。 中国航信: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管理局和监管办做好取证和认定工作。通过电子客票服务热线和验证系统,收集消费者投诉,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依据业务合同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暂停终端和IBE接口。 中航协:为管理局和监管办提供代理企业相关信息,并根据管理局和各监管办要求,对违规代理企业设立分支、年检和换证工作进行严格限制,直至取消违规代理企业资质。 国际航协:根据管理局和各监管办要求,依据协议规定,对代理企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停止行程单的发放。 销售代理行业协会:配合管理局和各监管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投诉信息,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加强行业自律,并向政府推荐行业自律监督员。利用行业网站公布自律信息,对违规现象进行曝光。 四、整治重点 1、印制使用假行程单。销售代理企业或航空公司直销售票处自行印制或使用未经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行程单,逃避国家税收,并造成旅客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2、虚开行程单:销售代理企业或航空公司直销售票处为牟取私利或吸引客户,填开含有虚假内容的行程单。如低折扣客票开具高折扣或全价票行程单等。 3、电子客票销售服务不规范。销售代理企业或航空公司直销售票处未认真履行电子客票退改签规定的告之义务,引起旅客投诉;或擅自取消订座记录,造成旅客无法出行的。 4、其它各种利用电子客票销售方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此次电子客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航空公司、中国航信、国际航协、中航协、销售代理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应全面清查与代理企业签署的业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承诺书等,凡其中未涉及电子客票管理内容的,应立即增加、补充相应条款。各销售代理企业应按照民航电子客票业务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航空公司在做好直销售票处自查工作的同时,应加强对各代理企业的业务指导,掌握各自代理企业的自查情况,并将自查整体情况于2007年7月10曰前统一汇总上报管理局和各地监管办。 第二阶段,7月l0日至11月10日为监督检查阶段。管理局和各监管办结合各地电子客票销售秩序状况,针对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系,认真协作。对认定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肃处理。对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投诉举报事件,相关部门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及时妥善地进行解决.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怍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11月11日至l1月30日为总结阶段。各地监管办、航空公司、中国航信、协会组织等相关单位要从总体情况、具体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方面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l1月25日前上报管理局。 六、处理程序 第一步:信息收集。管理局和各监管办根据相关单位上报的投诉举报信息,对各类违规事件进行汇总分析。 第二步:核实通报。管理局和各监管办对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取证,确认后发布行业公告,同时通报航空公司、中航信、中国航协、国际航协、代理行业协会及当地工商、税务等单位,并通过媒体对社会公布。 第三步:监督处理。各相关单位分别依据合同约定、行规行约和服务承诺,对违规代理企业或直销售票处进行处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航空公司、中国航信、协会组织对于违规企业采取放任态度,没有按规定进行查处的,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民航总局严肃处理。
主题词:电子客票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民航总局运输司、财务司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市场管理处 2007年6月26日印发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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