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会费收取不得超过四个档次”的规定及《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五月底前完成整改的要求,现将协会收取会费标准在基本不增加会员负担的情况下建议做以下调整并说明如下,请各位审议。
目前我们协会年会费标准是一九九九年制定的,至今已满20个年头,虽然从2006年开始我们收取的会费每年收支略有负数,但为了不增加大家的负担,一直没有调整。九九年当时通过理事会制定的会费标准是按会员经营类别细化制定的,分别为800、1000、1200、1500、1800和2000元六个档次,同时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单位年贡献值分别为2000元、3000元和5000元,实际为九个档次。根据四部委关于会费收取不得超过四个档次的规定要求结合目前代理企业的实际情况,由上述九个档次调整为以下四个档次,即单独经营一类或二类业务年会费为1000元,同时经营一类、二类综合业务为1600元,理事、常务理事年会费为3500元(不再另收基础会费),会长单位为6500元(不再另收基础会费),实际均未提高,常务理事还略有下降。上述调整符合四部委不超过四个档次的规定要求。
上述调整经过测算只是做了些平衡,基本与原标准额度总体持平,没有实质性改变,基本未增加会员企业负担。特向大会说明,妥否请各位审议。
衷心感谢各位多年来对协会的支持关心和贡献,希望各位继续给予协会支持关注和指导,为改变目前代理企业现状维护其会员企业的基本权益而做出不懈努力。谢谢!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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